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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
山东省潍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计划生育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县市区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调查研究全市计划生育情况,掌握工作动态,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四)组织指导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五)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检查并指导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室)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指导优生优育的宣传、咨询与一般性技术服务。
(六)编制市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检查指导计划生育系统事业经费和其它经费的管理、使用;编制计划生育的药具计划,指导监督药具的供应与管理,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七)指导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市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九)指导县市区计划生育工作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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